转发:关于举办安徽省美术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各市文联、美协,各大专院校艺术院(系),各有关美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文化影响力、竞争力和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十强乃至更高位次为标杆,以推进“文化演艺强”为目标,积极传承、发展和弘扬新徽派书画艺术,展示近年来安徽美术创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安徽省文联决定举办安徽省美术大赛,热忱欢迎全省广大美术家及美术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期望通过层层选拔,遴选一批在省内站得住,在全国有位次、有影响的美术作品晋京展出,向全省人民、全国人民汇报我省美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成果,展现安徽人民奋战“十三五”、努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的信心和决心。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徽省美术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安徽省美术大赛组委会由安徽省文联、安徽省美协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安徽省文联、安徽省美协聘请国内各画种专家评委组成;监审由省文联相关同志担任。
三、征稿要求
1.年满18岁以上的安徽籍公民均可参赛。
2. 参赛作品应是2012年以后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画种等作品。
3.初评:参赛作者需提供参赛作品照片(10寸),每人限1-3幅,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赛事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安徽省文联、安徽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及安徽省文联、安徽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终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终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大赛组委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安徽省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送件要求
    每件作品最大尺寸装框后不超过2m×2m。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寄送,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五、作品评审
    安徽省美术大赛作品评审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初评,从来稿中评出入选作品300件左右;第二阶段终评,从300件作品中评出100件入展作品,然后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金、银、铜奖作品30件,优秀奖70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六、作者待遇
1.该赛评选出的入展作品,可作为作者(非会员)申请加入安徽省美协会员的条件之一(获金银铜奖作者中非中国美协会员可优先推荐加入中国美协)。
2.大赛将出版获奖作品画册,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七、征稿日前及收件地址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人:陈瑶瑶,收件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276徽园内安徽文联美术馆,联系电话:0551-62888236。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凡送作品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大赛通知的各项规定。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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