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文联简介

发布时间:2018-07-31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明光市文联于2005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为正科级群团机构,定行政编制3名,现任主席任亚弟。明光市文联设在明光市文化中心二楼,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文化修养和品德修养,鼓励和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出反映时代精神的佳作精品;加强文艺队伍建设,指导各文艺家协会文艺工作者开展相关活动,发现培养和表彰德艺双馨人才,明光市文联积极开展与各级文联的联络及协调,指导和服务明光各文艺协会工作,沟通文学艺术界与政府文化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开展文艺采风、推进文学艺术交流,发展繁荣明光文学艺术事业,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明光市文联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先进文化、和谐文化建设,按照“抓队伍、抓创作、抓活动、抓阵地、抓激励;出作品、出人才、出影响、出效益、出凝聚力”的工作思路努力工作。于2010年12月,正式成立了作家、摄影、书法、美术、音乐、舞蹈6个专业协会,另有诗词、硬笔、地书、历史文化研究会等10个协会,还有1个企业文联(浩淼)、2个乡镇文联(女山湖、泊岗),现共有会员860余人。
  近年来,明光市文联切实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加强文联改革,紧紧围绕国家的大事、喜事、英雄人物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大力组织各类群体性文化活动,举办了大型宣传文艺采风活动80余起,以弘扬健康积极向上文艺主要职能工作,努力争先创优,打造良好的文艺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 “安徽散文之乡”等活动,为美好新明光建设贡献出了力量。几年来明光的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以主题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积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作出一批具有传统功力又有时代气息的艺术佳作,其中300多人次先后在全国、省、滁州市举办的各类文学艺术比赛展览中获奖入选。
  2017年6月明光市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此前于2016年10月获“安徽中华诗词之乡” 称号; 2017年11月明光市被安徽省散文家协会授予“安徽散文之乡”称号。2017年3月,明光市书法家协会被中国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授予“书法家送万福进万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先进集体” 称号。
  明光市文联连续举办了十二届迎春诗歌朗诵会;连续十三年义务为民送春联写春联;连续十一年“八一”前夕组织书画家创作书画作品慰问解放军、武警官兵;举办推进十场“明光诗词大会”;举办明光文艺大讲堂六期;成立“文艺轻骑兵” 开展文艺服务活动十余次;《灵迹吟草》连续出版23期(2015年改为《明光诗词》已出版4期),现共出版了27期;《明光文学》版了17期;80余次举办各类书画摄影展、器乐大赛、歌手大赛、舞蹈大赛、经典诵读、诗词大会、文艺晚会等;开展各类文艺采风等活动70余次;文艺活动、比赛、展览等多次被人民网、新华网、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报道。
  2012年明光市获首批“安徽省文学创作先进市”称号; 2014年10月在“滁州市第二届美术双年展”中明光的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2014年10月由舞蹈家协会编排的集体舞《布谷声声插秧忙》获滁州市文化调演一等奖,获安徽省“群星奖”三等奖;2014年12月“明光市迎春诗歌朗诵会”被滁州市委宣传部评为县(市、区)特色宣传文化活动品牌;2014年市文联获“明光市文明标兵单位”;6次被明光市作风办评为“单位之星”;2014、2016、2017年度被中共明光市委、明光市人民政府授予“年度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2015、2016、2017年度被明光市双拥办评为“双拥模范单位”; 2015、2016、2017年度被滁州市文联授予“文艺工作先进单位”; 2017年12月被滁州市文明委授予第十一届滁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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