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次数: 来源:来安文联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来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今年春节后,来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草案。修订后的《来安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办法》近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这一喜讯在来安文艺界广泛传播。“盼了多年的文艺奖终于可以每年都评奖了。”“我们会更加努力去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促进来安文艺事业再上新台阶。”

《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制定于2012年,2021年正式落地兑现奖励。来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文联借鉴外地举措,广泛征求意见,对原《办法》的总则、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申报审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奖励扶持突出来安地域特色,体现来安文化精神、反映来安重大题材、提升来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艺精品,每年度评奖一次。新《办法》重点增加了对原创文学作品的发表和出版等方面的奖励扶持力度,以更好地激励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创作出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形成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局面。

滁州政府网

Copyright 2006-2013 Powered by ahczwx.org,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市会峰路555号会峰大厦7楼 版权所有

电话:0550-3023728 皖ICP备14009401号 皖公网安备 34110302000229号